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學發信,提供加強國民教育的自評清單,並列出三大績效指標(KPI),要求所有公立及資助學校,由本學年起委派專責統籌人員規劃國民教育,包括國安教育、每年舉辦具質素全校國民教育活動,同時安排學生參與相關校際活動及為家長舉辦至少一項國民教育相關活動。在本學年結束前,學校須檢視推行情況,並向局方交回清單。對於一些非公帑資助的學校如國際學校等,亦應參照清單上項目,按實際情況安排。
教育局所制訂的《加強國民教育:學校自評清單》共18項,學校要自評是否在相關項目達標,不達標的就要註明原因及達標計劃,項目包括要求學校透過多元化方法及學習活動,把國民教育概念融入學習中,亦要安排學生參與校際、全港性及全國性的國民教育活動,自評清單要在明年7月21日或之前交回所屬地區總學校發展主任。
另一方面,立法會昨午(13日)亦召開研究推動國民及國安教育小組委員會會議,各大專院校向委員報告國民及國家安全教育的教研及推廣工作。教育局副局長施俊輝指出,各大學有不同做法,原因是大學間提供的學科或課程設置有所差異,例如對於法學院學生,他們本身已經有基礎法律知識的訓練,有能力吸收較難的知識;所以整個課程編制及評估會有分別。他強調,教育局尊重院校設計課程的自主,但同時教資會將持續監察大學提供的課程質素等,大學亦要定期提交推行國民教育及國安教育的報告。